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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09年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1、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创新内容、方式和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广大交通运输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2、咨询活动。省厅组织参加6月14日的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年”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等,各地交通部门、厅直各单位要通过在车站、码头、渡口、车、船、收费站点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安全知识展览、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开辟现场咨询台、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省厅将在交通大厦门前设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台,各地交通局门前也要设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台,重点宣传与交通有关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

  3、组织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面向全省交通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活动。各地、各部门的征文要在6月10日前报厅安全监督管理处,由厅里统一组织评选,公布获奖名单,入选的文章将在《吉林交通报》上陆续刊登并可参加省安监局在全省开展的有奖征文活动。

  4、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6月份第三个星期(15-19日)是“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5、组织参加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评选活动。以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高青年职工的安全素质,推荐和申报工作由厅机关团委负责,厅安全处配合。

  6、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新闻报道活动。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此项活动由厅安全处、吉林交通报社负责。

  7、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各地、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安全活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扎实推动公路、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特别是对照省政府和省厅“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六、活动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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