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09年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09年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交安监[2009]99号 )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国家六部委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省厅制定了《2009年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2009年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重大决策,全面推动2009年“ 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按照省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吉安监管政法字[2009]93号)要求,结合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工作项目标,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职工、面向全社会,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深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为努力实现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省厅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王树森厅长任组长,由李晓明副厅长任副组长。厅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安全处。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重点

  各地、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和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推动社会安全发展。围绕上述重点,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