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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2〕15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相关企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国办发〔1987〕18号)、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2〕1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112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经州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重要性
  投入 产出调查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每5年一次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2012年是新一轮的调查年份。投入产出调查可以系统地反映国民经济各个部门之间的技术经济联系和经济结构的比例关系,获得比较详实的企事业、行政单位的营业、管理和财务费用构成项目数据,核算中间投入和增加值的详细构成,调整修订增加值率,提高GDP核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行经济结构分析、政策研究和经济预测,加强宏观经济管理。是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基础,也是调查单位强化成本核算、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时间安排
  2012年7月中旬前完成调查单位选点工作;2012年12月前完成试点和县市、部门业务人员培训工作;2013年2月底前完成调查点的培训工作;2013年6月底前完成调查点的编表工作,县市统计局和相关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和上报工作;2013年7月底前州投入产出办公室对基层单位上报的调查表进行审核、录入、汇总,并上报省投入产出办公室;2014年11月底前协助省投入产出办公室完成编表和数据处理工作;2015年8月进行总结、评比。
  三、经费来源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112号)、《国家财政部关于<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74号)规定,本次投入产出调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预算。各调查单位所需调查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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