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助学为民,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认真贯彻《
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加强对留守少年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少年儿童、转户居民子女、家庭贫困学生的关爱与教育,完善学生入学政策与资助保障体系,保障其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多方联动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全面推行“4+1”教育模式。多形式建设公益性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机构,积极建设好乡村学校少年宫、村(社)留守儿童之家,解决留守儿童课外、校外管理难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切实保障有合法工作、合法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应读就读。为农村学校建成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堂,解决好学生在校用餐问题。在行课期间每天免费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学生饮用奶或鸡蛋,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爱心午餐,中小学校“蛋奶工程”、“爱心午餐”覆盖率达到100%。定期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实施免费体检,保障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六)加大投入,努力保障义务教育持续发展。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年提高县级财政支出中教育支出所占比重,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一个比例”(县财政对教育投入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人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逐年有所提高)。 落实教育费附加征收政策,分别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和2%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教育。财政超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等政府性收入中,按一定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全县新增教育经费的70%用于农村教育,重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配置设备、培训教师和六大功能室建设。鼓励社会捐赠发展城乡义务教育。
四、加强领导,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推进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发展改革、人事、编制、财政、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统筹指导和实施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县教委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按照国家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加强教育内部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县发展改革委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协调并指导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要依法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列入预算,拨付到位,并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督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编办、县人力社保局要会同教育部门合理制定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资源配置方案,提高教师资源使用效率。县国土房管局、规划局要依法制定并协调好新建学校布点规划和用地规划,确保规划用地不流失、不随意调整,确保全县中小学布局科学合理,既能服务于城市化进程,又能保障城乡教育均衡化发展。各乡镇要协助完成好辖区内学校布局调整,依法履行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等义务教育工作职责,切实为学校排忧解难,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