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

  2012年,初步建立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口流动趋势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县5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过程督导。

  2013年,全县6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

  2015年,8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县域内义务教育进一步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强化措施,大力提升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一)科学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在充分论证人口发展形势、城镇化进程影响、地理和交通等因素的基础上,着眼于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 和“先建、后撤(并)”的原则,初中和中心小学向乡镇政府所在地集中,完全小学向曾经设乡政府的场镇和新农村聚居点集中,按群众意愿办好仍需保留的村小或教学点,合理、有序推进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完善、规模适度、质量优良的义务教育格局。

  根据学生分布状况,合理确定、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每所学校保持适宜的办学规模和班级规模,用2―3年时间解决好“大班额”问题。鼓励办好一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满足人民群众子女多样化的教育需求。逐步将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全部分配到相应行政区域内初中,促进城乡初中均衡发展。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规跨范围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在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的同时,引导家长树立“适合的教育是最好的教育”的理念,不盲目择校。

  (二)完善设施,努力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认真落实《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渝教基〔2011〕69号)、《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备基本配备标准》(渝教基〔2010〕9号)规定的学校建设基本标准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五个校园”的意见》(渝委办发〔2009〕50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六大功能室建设的实施意见》(渝教基〔2011〕66号),扎实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优先解决全县初中学校和城镇小学办学容量不足、农村寄宿制学校功能设施不配套、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简陋等三大突出问题,切实缩小城乡、校际学校办学条件差距,努力建成一批现代化学校。到2015年,全县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全面完成且设备设施配套、管理人员到位,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建好音乐、体育、美术、卫生、综合实践(劳技)、科技等六大功能室,“五个校园”建设全面达标,农村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班班通”覆盖面达到100%,学校校园网覆盖面达70%以上。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