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
(酉阳府发〔2012〕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发展成果,积极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根据
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基一〔2010〕1号)和《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渝府发〔2012〕4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促进教育公平、改善教育民生的重要内容,是缩小城乡、区域、贫富三个差距的重要基础,是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目前,受城乡二元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我县义务教育在城乡之间、乡镇之间、学校之间不同程度地存在差距,影响和制约了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战略性任务,贯穿于深入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过程,全面落实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监督指导等目标任务,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统一思想,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坚持“区域均衡、城乡共进、分类指导、积极推进”原则,以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通过3―4年的努力,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全县城乡之间、乡镇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明显缩小,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整体办学水平相对均衡,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合理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师资配置均衡化、教学手段现代化、教育质量优质化、办学特色个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