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借考县区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
(四)外市户口在就读区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按如下要求填报:
1.外市户口在金平、龙湖区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汕头市实验学校等四所中学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借考区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④是否可填报借考县区普通高中的计划生由两区教育部门自行决定。
2.外市户口在濠江、潮阳、潮南区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借考区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
3.外市户口在澄海区和南澳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扩招生、择校生;②全市各民办学校;③澄海区的市一级以上(含市一级)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和澄海区一般高中学校的计划生;④南澳县南澳中学的计划生、择校生。
(五)各级各类中职学校、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除个别定向招生学校外),所有考生均可填报。
(六)历届考生不能填报省一级及以上学校的计划生志愿。
(七)龙湖区林百欣中学“推荐生”的志愿填报方法,由龙湖区教育局制定并公布实施。
(八)澄海华侨中学美术特长生扩招生面向全市招生。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招生办及各报名点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生按规定填报志愿。杜绝考生不按户籍规定范围填报志愿、不按录取批次和录取学校代码填报志愿的现象发生,因不按规定填报志愿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各区县招生办及学校要重视做好借考考生填报志愿的检查核实工作。
(二)考生和家长要认真分清《招生计划目录》中招生学校的批次以及各种代码所表示的含义,特别要注意普通高中三种学位(计划生、扩招生、择校生)代码的区别,以免在填报的过程因错填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各报名点要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尊重考生意愿,不得强迫或限制考生选择学校。
(四)各报名点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为考生及家长提供服务。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要在校内张贴公布各种有关的招生政策规定和《关于印发2012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的通知》(汕招〔2012〕20号)、《汕头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目录》,供广大考生及家长查阅,切实做好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