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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黔教办安稳〔2011〕428号 )


各市(州、地)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直中学:

  省政府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最近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17号,以下简称《通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抓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是关系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关系教育教学秩序,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抓好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不断推进我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协调财政、物价、卫生、工商、食药监、公安、审计等部门,成立学校对外承包食堂回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统筹指导、协调本地学校对外承包食堂的回收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亲自抓,确保回收工作按时、平稳、顺利完成。

  二要制定学校对外承包食堂回收工作推进方案。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周密细致的学校对外承包食堂回收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学校对外承包食堂回收工作推进的“时间表”和“路径图”,责任落实到人。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于12月15日前将学校对外承包食堂回收工作推进方案报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处)。

  三要认真研究制定学校对外承包食堂回收工作的应急预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研判对外承包食堂回收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有针对性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对外承包食堂回收工作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好回收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食堂停运、闹事、封堵和上访等事件。

  四要做好食堂自办自管后的各项管理工作。要超前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配备工作。学校要选派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对招聘的工勤人员,要严格把关,并采取多种形式,制定培训计划,开展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工勤人员的培训。要根据要求,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食堂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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