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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黔教安稳发〔2011〕437号)


各市(州、地)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直中学:
  2012年元旦、春节及寒假将至,省第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和政协省第十届五次会议将分别于2012年1月10日和1月8日召开。为切实加强全省学校“两节”、“两会”和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33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337号)、《省维稳办关于认真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黔维稳办发电〔2011〕127号)和教育部、省安委会联席会议有关要求,现就加强全省学校“两节”、“两会”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年末岁首是违法犯罪案件、安全事故、信访问题、群体性事件易发多发时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制,扎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要按照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学校安全稳定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做好学校和学生安全稳定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明确学校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管理不善而酿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坚决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行政责任。
  二、开展安全检查,整治安全隐患。“两节”、“两会”和寒假前,各地各校要对今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并再次对学生宿舍、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教学楼、办公楼、体育场馆、食堂、配电房等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同时要积极排查校园周边烟花爆竹等危险品销售、存储情况,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排查工作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横到边、纵到底,并做好检查记录,建立台账,及时制定整治措施,迅速落实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同时将存在的问题和具体困难,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坚决禁止校园周边50米以内销售、存储烟花爆竹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生产经营场所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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