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规范保安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12〕72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秀山自治县规范保安服务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秀山自治县规范保安服务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保安服务管理工作,构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一体化防控网络,切实提升保安服务能力,根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对全县保安队伍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发展壮大队伍,加强管理,充分发挥保安队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严格坚持“稳中求进、科学发展;突出重点、先易后难;不留死角、不脱漏管”的工作原则,分步实施,科学推进,全面形成规范保安服务人人参与、保安服务实惠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清理
由县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坚持“行业全覆盖、人员无遗漏”的基本原则,对全县保安行业分区域、分行业、分步骤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落实登记造册和存档备案制度,确保情况明、底数清。坚决查处以下违法行为,并取缔相关组织和人员:一是不具备自行招用保安资格,自建保安队伍的;二是具备自行招用保安资格,在规定区域外开展保安服务或进行违法保安服务的;三是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撤销备案后开展保安服务的;四是不具备保安员从业资格,非法从事保安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