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12〕71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秀山自治县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秀山自治县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县“打非治违”和“四大行动”的有效开展,全面巩固2011年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提高全县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增强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12年5月25日起至10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建筑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三合一”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场所。
三、整治目标
建筑消防设施配置配备到位、维护保养良好、使用功能正常、日常管理规范,火灾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高。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成立秀山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雪峰(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向东木(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成 员:黄一波(县发改委党组书记)
杨 晋(县公安局副政委)
张光华(县经信委副主任)
曾 泰(县教委副主任)
邹 波(县安监局副局长)
彭宽明(县城乡建委副主任)
华真考(县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
杨劲松(县规划局副局长)
吴国荣(县民政局副局长)
姚永龙(县卫生局副局长)
陈 平(县工商局纪检组长)
庹小卫(县质监局局长)
唐洪建(县旅游局副局长)
易传光(县林业局副局长)
罗永忠(县消防大队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