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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着力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

  加快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跨区域扩张,推动鲜活农产品经销商向公司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重点培育一批产销一体化经营的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支持连锁超市建立超市联盟,整合社会资源,建设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和物流配送体系,开展联合采购和销售,重点培育一批大型综合连锁超市。发挥连锁便利店覆盖城乡的网络资源优势,促进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和基地品牌建设,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做强做大。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信息、加工包装技术、储运价格方面的支持。重点培育一批产销一体化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培育农产品个体运销户。壮大农产品经纪人队伍。采用农产品购销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实行分级包装,培育自有品牌。

  (三)积极发展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

  大力推进产销衔接。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降低对接门槛和流通成本,扩大对接规模。鼓励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开辟农民直销区域,便利农民直接进场销售。

  大力发展产销一体化经营。引导各类农产品流通主体向上下游延伸经营链条。在建立农产品基地,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的同时,利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直接向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综合超市、食品超市、便利店配送,建立“市场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产业链,积极向产、贮、运、销一体化发展。

  积极应用现代交易方式。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推动物联网技术应用,扩大鲜活农产品网上交易规模。建立鲜活农产品网上对接平台,健全“新农村商网”功能。鼓励具备条件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探索建立农产品拍卖制等现代交易模式,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积极开拓外埠市场,在北京、广州等大中城市举办山西特色农产品展销会,设立山西农产品零售直营店或农产品专柜。组织优质特色农产品企业与国内百强连锁企业对接,推动其进入大型连锁企业的配送中心和营销网络。加快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农产品自主出口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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