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晋政办发〔2012〕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平稳产销运行、保障市场供应的长效机制,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大力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
以解决鲜活农产品“卖难买贵”为宗旨,以促进产销衔接为重点,以资本为纽带,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创新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完善流通链条和市场布局,加快建设以农批对接为主体、农超对接为方向、直供直销为补充、网络购物为探索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
优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将农产品批发市场纳入城市建设统一规划,重点培育一批辐射主要产销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托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中南部无公害果蔬产业区、东西两山优质杂粮干果产业区资源优势,重点培育一批比较优势突出的农产品产地专业批发市场。
加强冷链物流系统建设。支持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加工配送中心建设产地预冷、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和安全监控等设施,配置果蔬初加工设备,发展分拣、预冷、速冻、切片、清洗、包装、保鲜等鲜活农产品初加工,提高采后处理能力。
完善鲜活农产品零售网络。对现有农贸市场和城市社区菜市场分批实施升级改造,在新建小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菜市场,重点培育一批标准化菜市场。在现有蔬菜零售网点不足、具备场地条件和管理能力的社区建设一批周末车载蔬菜市场。合理规划和规范发展一批方便消费者买菜的早晚市。
发展直供直销连锁社区菜店。支持鲜活农产品经销商、流通企业、批发市场和综合超市与城市周边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发展社区直供直销菜店、批零直营菜店和连锁菜店,推进鲜活农产品连锁经营,建设覆盖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社区的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零售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