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2〕3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号)精神,推进我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中小学教师,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的重大意义
推动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必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是深化我省师范院校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从根本上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中小学教师地位、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促进教育公平和全省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的主要措施
(一)从2012年秋季开学起,在山西师范大学试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通过试点,建立制度,积累经验,逐步扩大到省内其他师范类院校。
(二)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科学制订和统筹安排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合理确定分市、分专业招生数量,确保招生培养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
(三)免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免费师范教育专业的考生成绩要达到当年高考录取一本分数线。免费师范生入学后,单独编班、单独培养。免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教材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