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社会单位、民间组织、志愿者,要积极参与到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中,真正实现共建、共享的局面。
四、强化机制建设,完善创建和促进工作机制
(一)坚持项目引领机制。各安全社区创建单位和促进单位要结合职责,根据本部门、本领域、本地区(街道、社区)的安全工作实际,确立社会稳定、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校园安全、居家安全等持续改进项目,成立相应项目工作小组,以项目运作方式推进安全社区工作。
(二)建立全员参与机制。安全社区建设强调跨部门合作、广泛参与,各创建单位要充分发挥跨界基层组织的协调作用,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参与安全促进活动,提高社区成员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认可度。
(三)建立安全社区建设激励机制。对本地区安全社区建设持续改进工作效果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社会参与度较高的项目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有条件的适当给予奖励。
(四)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安全社区建设关键是形成持续改进机制。各创建单位、促进单位在推进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在实施各项伤害预防计划措施的过程中,在各项目小组日常工作运行中,要建立自查制度,并认真实施。特别要通过伤害监测评估,及时总结、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
(五)建立安全社区长效推进机制。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不仅要完成创建的阶段性任务,更要持续查找地区安全隐患和风险,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各创建单位、促进单位要注重创建安全社区过程中的资料积累和工作交流,力争做到工作痕迹化和信息化的管理目标。
五、明确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工作
(一)已完成创建任务的街道要进一步将创建机制转变为常态促进机制,进一步调整完善街道安全社区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各项目工作组,不断完善推动安全社区诊断监测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工作,坚持持续改进,强化全员参与,推进项目式运作,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健康中心的复审评估工作。
支持月坛、金融街、展览路3个已成为国际安全社区网络成员的街道积极参加国际交流活动。
鼓励支持新街口、德胜、西长安街、什刹海等已完成国家创建任务的街道参加世界卫生组织安全推广协进中心活动,积极推进国际安全社区申报工作。重点做好地区医疗伤害监测;2012年底前,邀请世界卫生组织社区安全推广协进中心对申请国际安全社区的街道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整改和完善,并向世界卫生组织社区安全推广协进中心申请认定。
(二)正在争创市、国家安全社区的街道,要在已完成在市、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创建任务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