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2011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通知
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11年,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促进就业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市就业局势进一步稳定。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现就推荐2011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条件和对象
(一)“珠海市2011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1.推荐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促进就业方针政策,在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服务、开展技能培训鉴定、职业介绍、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促进城乡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响应政府的号召,积极支持就业工作,本年度吸纳本市城乡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或接收本省东西北地区劳动力就业50人以上,对促进就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2.推荐对象: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社区(村委会)、职业介绍机构和各类企业。
(二)“珠海市2011年农民工工作先进单位”。
1.推荐条件: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农民工政策,认真履行职责,在农民工就业服务、积分入户、教育培训、安全卫生、文化生活、子女教育、医疗和住房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并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2.推荐对象: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
(三)“珠海市2011年优秀定点职业培训机构”。
1.推荐条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培训就业工作,积极开展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培训管理规范、质量高、社会信誉佳、就业效果好且成绩突出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
2.推荐对象:全市定点职业培训机构。
(四)“珠海市2011年促进就业优秀工作者”。
1.推荐条件: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促进就业方针政策,协助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就业工作,宣传就业有关政策,在促进就业工作成绩突出者。
2.推荐对象: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社区(村委会)、职业介绍机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就业咨询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