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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林岚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核准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林岚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证期货发[2009]34号)


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申请书》(安期报 [2009]12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9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林岚的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林岚的财务负责人任职手续,自作出任用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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