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大学生参保登记时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推动大学生参保工作,保障大学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现就延长大学生参保登记时间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本年度参保登记时间延长至2010年11月30日,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10年11月30日期间各院校可为大学生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等手续,大学生参保缴费后从2010年9月1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予支付。
二、已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大学生,需从原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为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卫生服务中心、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卫生服务中心、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分校卫生服务中心4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之一的,可在2010年11月19日至2010年12月19日期间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