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Christopher Robin Page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63号)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你行董事长Gilles Plante(庞倜)致我局关于Christopher Robin Page的任职申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银监会令2006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Christopher Robin Page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