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徐浩任职资格的意见
(京证机构发[2009]97号)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徐浩同志担任分公司负责人的申请》(中投证报[2009]第224号)收悉。根据《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
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及我局《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审核,我局对徐浩担任中国建银投资证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任职资格无异议。
请你公司将上述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变动情况及职责范围在公司公告,按照《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并自作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