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Nu Tran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90号)
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总经理(总裁)任职资格核准的申请书》(福特金融〔2012〕1号)收悉。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Nu Tran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