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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秦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秦怿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166号)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怿总经理任职资格的申请》(上电财司〔2012〕002号)收悉。根据《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秦怿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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