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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洋支行及其“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洋支行及其“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沪银监复〔2012〕205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你分行《关于联洋支行住所变更门牌号码的请示》(招银沪发〔2011〕428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洋支行及其“24小时自助银行服务”(附行式)营业地址由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300号“联洋广场”C区一层C106单元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268-286号(双)“联洋广场”C区一层C106单元。

  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及本批复复印件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股份制银行分行监管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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