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关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茸城证券营业部同城迁址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10]457号)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茸城证券营业部同城迁址的请示》(沪证券[2010]18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根据《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要求,经对你公司上报材料的审核和现场查看验收,同意你公司茸城证券营业部的营业场所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40号变更为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路251号5、6层,营业部名称变更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乐都路证券营业部。
请你公司接文后按规定到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10个工作日内到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申请换领松江乐都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同时请及时更新你公司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上公示的相关信息内容,并将上述材料向我局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