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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18.实施西北旺镇8500平方米村中路(包括排水工程)、西三旗地区前屯南路(中段)、花园路地区小关街和花园路派出所南侧无主道路、甘家口地区理工附中分校北侧道路、上地地区东北旺中路、北下关地区财经大学西墙外道路、香山地区5条社区道路、北太平庄笑祖大庙地区排水管线等改造整修工程,切实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主办单位:西北旺镇,西三旗、花园路、甘家口、上地、北下关、香山、北太平庄街道

  协办单位:区市政管委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19.在上下班等交通高峰时段进一步加强校园门口的交通组织和疏导,避免交通堵塞;对中关村大街、五道口城铁周边、清华东路和双清路交叉口、香山(特别是桃花节、红叶节期间)等地区,加大交通组织和疏导力度,并开展交通环境秩序综合治理。

  主办单位:海淀交通支队

  协办单位:区教委、区综治办、区08环办、公安海淀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工商海淀分局、区卫生局,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6项)

  20.将2008年新建及达标的3300亩林地纳入生态林补偿机制。

  主办单位:区农林委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1.完成7个村庄的污水治理工程;实施翠湖再生水厂工程。

  主办单位:区水务局

  协办单位:相关乡镇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2.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继续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力争覆盖率达到98%。

  主办单位:区劳动保障局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3.实施农村妇女创业促进计划,重点进行创业指导和创业扶持。

  主办单位:区妇联

  协办单位:区农林委、区财政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前

  24.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系,提高筹资和补偿标准。

  主办单位:区卫生局

  协办单位:区农林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劳动保障局、区残联,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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