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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海淀区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已经2009年1月19日第8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二月十二日

  海淀区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

  一、切实解决好涉及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7项)

  1.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快推进上庄B09地块,苏家坨A、C02、C03地块,吴家场等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完善资格审核体系,切实解决困难群体、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主办单位:区建委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北部办、区农林委、区社会办、规划海淀分局、国土资源海淀分局、区民政局、区监察局、区房管局,相关街道、乡镇,海融达公司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2.为30户农村生活困难家庭和1户农村优抚对象翻建住房。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3.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落实好特殊老年人群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加大对空巢老人帮扶力度,为150户80岁以上空巢老人家庭安装医疗紧急救护器;根据市老龄委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办法》的精神,海淀区(乡镇)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的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65岁及以上的老人免收门票费。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前

  4.加大困难残疾群众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长期失业残疾群众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劳动年龄内的无业残疾群众给予大病医疗保险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个体及灵活就业残疾群众给予保险补贴;对500户残疾群众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主办单位:区残联

  协办单位:区劳动保障局,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

  5.大力推进“温馨家园”建设,服务残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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