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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拔优秀中小学生参加2012年中日友好教育交流活动的通知


  (三)费用包括:行前国际礼仪和日语培训费,国际和国内旅费、日本食宿、日本交流培训费用、保险费等。

  请各校做好相关选拔工作,并于2012年1月13日前将学生报名表(附件1)和带队教师报名表(附件2),交至我厅贵州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具体访问日程、费用和签证材料等将随后通知。请已确定报名的老师及学生寒假期间自行办理因私护照。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2年中日友好教育交流活动学生报名表

姓名及拼音

 

身份证号码

在读学校名称

性  别

出生日期

护照号码

护照有效期至

电话号码

电  邮

食物敏感

药物敏感

血型

紧急事件联络人

姓名/关系

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邮

校名与地址

电邮

学校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申请人父亲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申请人母亲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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