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拔优秀中小学生参加2012年中日友好教育交流活动的通知
(黔教办交〔2011〕467号)
各市(州、地)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了促进我省中小学校的对日交流,开阔学生视野,增进中日青少年的了解与友谊,应日本石川县政府的邀请,我厅国际交流中心将选拔部分优秀中小学生参加“贵州省中日友好学生交流团”,于2012年4月14日-22日赴日本开展为期9天的教育交流系列活动。
由于在费用方面得到日方部分资助,经我厅研究推荐,日方同意,拟邀请贵阳市第十七中学、贵阳市第十九中学、贵阳市环西小学和贵阳市南明小学等四所学校作为我省参加2012年中日教育交流活动的学校,每所学校可选派1名带队教师和10名优秀学生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活动内容
走进日本中小学校,与日方学生沟通交流,一起上课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感受日本的教育理念、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完善的设施等;到日本早稻田大学、东京大学等感受一流大学的风范;同时还将到拥有世界领先技术的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垃圾处理厂感受日本的尖端科技、先进的环保理念;住进乡村寄宿家庭,感受日本乡村魅力。
二、带队教师条件
(一)优先推荐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管理学生能和
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的校领导或教师;
(二)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三)严于律己,责任心强;
(四)年龄55周岁以下。
三、选拔学生条件
(一)小学六年级、初一、初二在校生;
(二)优先选拔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具有团结互助精神,成绩优良,有一定特殊才艺的学生;
(三)优先选拔乐于交流,日语或英语口语能力较强的学生;
(四)严格遵守出访纪律和要求,注重国际礼仪,能展示中国青少年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费用
(一)带队教师:约14500元/人,由派出学校承担,具体费用待国际旅费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学生:约14500元/人,待国际旅费和资助额确定后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