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规划》的通知
(黔教社发〔2012〕22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将《贵州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附件:
贵州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宣部、教育部有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原则和方法,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实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教社科[201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含独立学院)培训工作纳入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
二、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