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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鄂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12、增强儿童身体素质,提高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控制中小学生近视、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13、加强儿童心理保健,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14、提高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5、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投入。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提高基层儿童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开展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加强儿童医疗保健人才队伍建设和儿科学科建设。充分利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2、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为0 一6 岁儿童提供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基本保健服务。为3 岁以下儿童免费提供保健服务,加大留守儿童的保健服务力度,提高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
  3、健全完善市、乡(镇)、村三级卫生网络。巩固和提高农村基础卫生队伍,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儿科建设,配备产、儿科基本设备和急救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和急救能力。建立以三级防治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提高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覆盖率。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知识宣传和儿童先天性、遗传性疾病防治咨询指导。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降低致残率,改善儿童生命质量。
  4、预防和控制儿童疾病。开展儿童多发性疾病和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进一步推行和应用计划免疫、口服补液疗法、食盐加碘、婴幼儿科学喂养、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等技术。积极防治儿童多发病和常见病,加强儿童口腔、眼等五官保健。在贫困地区和维生素A缺乏地区,做好维生素A缺乏的干预工作。继续研究减少新生儿疾病、儿童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儿童意外伤害等预防措施。
  5、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卫生、教育、公安、交通、住建、质监等部门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交通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和幼儿自护、自救、防灾和逃生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减少各类灾害对儿童的影响,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游戏、娱乐、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6、加强对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管理,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加强产后出血等主要死因的预防措施,建立有效的就诊急救系统,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严格按照《鄂州市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健人员为农村妇女在孕前及孕早期免费发放叶酸,并做好随访工作。
  7、积极推行母婴保健保偿、计划免疫保偿、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及儿童危重疾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公众享受妇幼保健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8、积极倡导母乳喂养。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的销售管理办法》,大力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活动,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工作,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开展健康教育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的科学喂养知识水平。
  9、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通过“新婚学校”、“孕产学校”及各类家长学校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健意识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在儿童中普及心理卫生知识,提高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对中小学生进行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帮助学生掌握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技能、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10、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在校学生每天运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11、构建儿童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网络,提高儿童生殖保健服务的可及性和服务质量。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帮助儿童掌握全面的知识,形成正确的观念,做出知情选择。增加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提供适合适龄儿童的服务,满足适龄儿童的咨询与治疗需求。
  12、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环境监测网络,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健康的影响。有效控制大气、水、固体废物和噪音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估,到2020年,初步形成市、区一体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全面开展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区、生态区和“绿色校园”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儿童生活环境。
  (二)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 85 %,学前一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5%;农村每个乡镇应建立并办好公办中心幼儿园和村幼儿园。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4、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7% 。
  5、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提高办学质量。
  6、促进社会教育有序发展。
  7、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
  8、加强学校规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化。
  9、提高各类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水平。
  10、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策略措施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各级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在投入上更加优先,在服务上更加自觉,在宣传上力度更大。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2、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按照《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保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切实提高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教育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体系。
  3、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薄弱学校改造,2020年前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完善教师交流制度,缩小办学条件、师资素质、教育质量上的差距。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助学工程,完善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勤工俭学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让所有儿童共享教育发展改革成果。
  4、坚持依法治教,加大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建立教育行政执法制度和执法监督制度,加强教育执法队伍建设。
  5、支持发展0 一3 岁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发展公益性的托儿机构和以社区为依托多样化的儿童早期发展指导场所,为0 一3 岁儿童家庭提供儿童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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