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加强对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大预防和治疗重大疾病专项资金投入,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检查制度。落实定期开展女职工妇女病检查的规定。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和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培训,提高妇女病预防和治疗水平。进一步加大投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范围。提高医疗保健机构宫颈癌、乳腺癌早防、早治水平,对贫困、重症患者的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
8、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控制传染传播。
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积极实施医疗救治,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9、提高妇女的营养水平。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提倡合理、科学的膳食结构。面向孕妇、乳母等贫血高危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干预。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
10、提高妇女的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咨询及相关服务,开展妇女产后抑郁症的预防、早期发现及干预。
11、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区乡技术服务体系,启动关爱妇女幸福工程,培育一批生殖健康咨询师,依托计生网络,对育龄妇女宣传普及保健知识。有效整合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形成预防与治疗相结合的防治体系,开展以生殖道感染为主的妇科病普查普治。积极稳妥地推进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保证避孕措施及时有效,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发生率,手术并发症控制在1‰以下。健全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网络,努力扩大销售网络,最大限度地向不同人群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计划生育药具产品。
12、加强流动人口妇女保健工作。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大对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为流动人口中的贫困妇女提供医疗救助。卫生行政部门将流动孕产妇保健纳入医疗保健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13、引导和鼓励妇女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全面贯彻落实《
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健康惠民”工程,建设更多的适合妇女健身的公共体育设施,加大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开放力度,完善妇女体育健身组织,建立妇女健身示范点,引导和鼓励妇女广泛参与科学的体育锻炼,提高妇女身体素质。妇女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在教育法规政策及规划的制定、执行和评估中,落实性别平等原则。
2、学前三年女童毛入园率达到85%。
3、适龄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消除女童辍学现象。
4、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
5、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
6、高等学校女性学课程普及程度提高。
7、妇女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逐步提高。
8、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受教育年限达到12.1年。
9、妇女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以下。
10、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策略措施
1、教育工作中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在有关教育的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修订和评估中,增加性别视角,体现社会性别意识。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考核范围。
2、切实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女童接受较高质量的学前教育。着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3、确保适龄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对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家长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自觉性。
4、保障女童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加大对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满足农村女童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女童给予资助,保障女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童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
5、提高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保障妇女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的男女比例保持均衡。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女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女大学生提供资助,提高农村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
6、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的女生资助政策。建立面向农村妇女的多层次职业教育网络体系,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和项目,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7、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将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目标。鼓励妇女接受多形式的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
加强以卫星、互联网、电视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新闻媒体的社会教育职能,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服务。
8、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加快发展城乡社区教育,争创国家社区教育示范区。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9、继续扫除妇女文盲。改革完善扫盲计划,加大扫除女性青壮年文盲工作力度。通过补偿学习,深化扫盲和扫盲后的继续教育,巩固发展扫盲成果。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扫除妇女文盲。
10、完善妇女人才培养的政策环境。改革和完善人才政策,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人才培养体系。
11、对教育内容和教育过程进行性别评估。在课程与教材相关的指导委员会等机构中增加性别平等专家,建立对课程评价和教材的性别评估制度。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体现社会性别理念,引导学生树立男女平等的性别观念。
12、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强化教育管理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在师资培训计划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提高教师队伍的性别敏感度。
13、改善教育管理者的性别结构。以政策形式对教育决策和管理层的性别比例作出规定,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
14、均衡中、高等教育学科领域学生的性别结构。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弱化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0%以上,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逐步增长。
2、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促进妇女新增劳动力就业。
3、缩小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缩小男女收入差距。
4、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达到35%以上。
5、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6、减少妇女贫困,保障贫困妇女的生产生活。
7、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8、提高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
策略措施
1、加强妇女就业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严格执行
劳动法、
就业促进法和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