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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


  五、做好对口帮扶工作的相关要求:

  高中阶段学校对口帮扶工作是一项探索性、创造性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各市(州)教育局和省直高中、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保障工作条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及时向省教育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季报制度,从2012年3月起执行),请各市(州)教育局及省直高中、中职学校填报高中阶段学校拟对口帮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12年3月5日前报送我厅。工作中有需要省教育厅协调配合的,请及时联系;有好的经验和做法,亦请反映。

  省教育厅将对此项工作开展出色的地区和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减少对高中建设的支持。

  附件:
  各市(州)高中阶段学校拟对口帮扶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学校名称学校类别学生规模校长姓名及联系电话对口帮扶工作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联系电话联系人部门名称职务办公电话手机邮箱或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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