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的通知
(冀建城〔2012〕36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
为推进“十二五”时期我省城市绿色照明工作,提高城市照明节能管理水平,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本纲要是全省“十二五”期间实施城市绿色照明工作的重要依据,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
河北省“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推进全省城市绿色照明工作,提高城市照明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监管,编制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绿色生态与健康文明的城市照明光环境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城市照明发展方式的基本出发点,倡导绿色照明消费方式,在满足城市照明基本功能的前提下降低照明的单位能耗,提高城市照明的质量和节能水平,实现城市照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基本要求
1、城市照明应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注重高效、节能、环保,要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充分体现城市人文和风貌特色。
2、城市照明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注重城市照明系统节能,强化城市照明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全面提高城市照明管理水平。
3、城市照明应优先发展和保障城市功能照明,注重城市照明质量的提高,坚持以人为本,消灭无灯区,做到路通灯亮,适度发展景观照明,不断提高城市照明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4、大力推进高效照明节能产品及技术应用,加快城市绿色照明节能改造步伐,加强对城市照明节能降耗监管与考核,严格控制光污染,改善城市照明环境。
5、积极推进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创新工作机制,正确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城市绿色照明建设和改造,加大投入,确保城市照明公共服务功能。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推进全省城市绿色照明,建立有利于城市照明节能、城市照明品质提升的管理体制和运行维护机制;完善城市照明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城市照明信息监管和能耗管理考核制度;加快城市照明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和技术,提高城市照明系统的节能和管理水平。
(二)具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