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按照住建部、工信部的有关规定,示范时间为2012年4月至2013年12月。2013年10月底前,石家庄市建设局、唐山市住建局要完成示范工作评估,11月底前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对石家庄、唐山两市示范工作进行初评,12月底住建部、工信部对示范城市的应用工作进行验收和评估。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指导,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为加快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和示范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成立河北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协调组(名单见附件4),主要职责是:
1、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协作,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有关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在建筑行业推广应用高强钢筋有关工作,完成“十二五”期间工作目标。
2、研究制定加快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的政策和措施。
3、制定加快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与省相关部门的联系,督导各市有关管理部门(机构)工作。
4、组织开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和示范项目,加强推广应用建筑用高强钢筋政策宣传和技术人员培训。
5、加强有关政府、协会、企业等单位在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技术交流和信息沟通。
6、组织开展高强钢筋生产与应用重点课题的研究,与省外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推广应用高强钢筋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
协调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联络员及电话:
姜万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0311-87805219
杨秀军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
0311-87800817
(二)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程设计管理,确保工程设计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优先选用高强钢筋。依据相关标准规定,将高强钢筋应用作为施工图审查要点。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高强钢筋应用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并作为工程质量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保证工程质量。
(三)建立完善技术支撑体系。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开展高强钢筋应用技术,新型连接材料和新技术的研发,为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高强钢筋工程应用技术指导组(见附件5),负责指导各地高强钢筋在工程中的应用技术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