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建监〔2012〕37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城管委、执法局、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各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2012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进一步抓好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我厅制定了《2012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2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2012年省行风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省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和省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民生、稳定三大任务,着力解决社会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群众满意度总评达80%以上,同组排名提高3个位次即达到同组第16位,努力促进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各市局(中心)工作目标
1、2011年位于本参评组上游(前三分之一)的单位,具体目标是:邯郸市、秦皇岛市建设局,唐山市、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家口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秦皇岛市、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分别保持在本参评组的前3、5、4、6、4、2、6位次;邢台市建设局,邯郸市城乡规划局,唐山市城市管理局,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6、7、6、7位次。
2、2011年在本参评组位于中游(即位于中三分之一)的单位,2012年上升2个位次。具体目标是:沧州市、保定市、张家口市、石家庄市建设局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9、13、10、14名;衡水市、沧州市、廊坊市、秦皇岛市城乡规划局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8、11、13、10名;邯郸市、沧州市城市管理局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7、8名;廊坊市、邢台市、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9、11、16名;石家庄市园林局达到本参评组的前12名;邯郸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达到本参评组的前15名;廊坊市、衡水市、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11、12、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