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未从合法的劳务公司录用劳务人员,并未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对劳务人员进行统一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16.未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未对其统一协调管理,以包代管的;
17.未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旬-5月底)
各乡镇、工业园区、县安监局和各重点企业根据本方案,制订本乡镇、本辖区、本企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
(二)企业整治阶段(6月1日-7月31日)
各类冶金企业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全面自查本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三)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质量安全局和县安监局要加强对冶金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打击,并定期对查处打击情况进行公告和上报。
(四)总结阶段(9月)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同时认真总结上报有关工作情况。请于9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县安监局安全监管执法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各乡镇、工业园区和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冶金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和工业园区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排查核实辖区范围内冶金企业家底情况,确保整治范围内的冶金企业不漏不缺;要加强对所属企业整治行动的检查指导,适时组织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对因打击不力、责任不到位、整改不落实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
各冶金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工作。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标准化建设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2012年工贸企业“两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渝安监发〔2012〕34号)结合起来,通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漏洞死角等突出问题,着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教育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标准化达标,加强班组建设和现场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