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接受过程督导。根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安排,我县上半年将接受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过程督导。为此,6月上旬要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
(三)全面整改阶段(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
1. 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市上过程督导意见,对照评估验收标准,实事求是地认真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2. 狠抓整改落实。①县政府召开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推进大会,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②县督查巡察办对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的情况,开展不得少于2次以上的专项督查;③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全县各相关学校创建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和资料建设情况进行第二轮全面督导。
3. 整理数据资料(2012年11月底前完成,“教育经费”统计适时完成)。①县教委、县财政局统计2012年全县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额用于教育、城市建设配套费用于教育部分全额用于教育等情况。②县教委以2012— 2013学年度教育事业报表为主要依据,以对象范围内的学校为统计对象,准确统计上报各小学、初中“8项评估指标”和小学、初中入学率、巩固率、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等指标的达成数据。③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2012年度创建工作数据,县教委、相关学校收集、整理2012年度“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资料。
(四)迎检冲刺阶段(2013年9月至2013年11月)
1. 全力突破重难点。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深入责任部门和单位,对核心指标的限期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实行重点工作台账制、典型事例通报制和限期整改复命制,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达标。
2. 汇总数据资料。①县教委以2013— 2014学年度教育事业报表为主要依据,以对象范围内的学校为统计对象,准确统计上报各小学、初中“8项评估指标”和小学、初中入学率、巩固率、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等指标的达成数据。②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2013学年度全县各相关学校创建工作指标数据,县教委、相关学校收集、整理2013学年度“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资料。
3. 县级自查验收。①县级有关部门、相关学校集中精力抓好各项评估指标的巩固提高工作,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达到规定标准,校际间差异系数控制在规定范围内。②全面作好迎检准备,包括资料(含文字、图片、展板和影视资料)整理、迎检氛围营造和迎检人员培训等工作。③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自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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