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1.做好老年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使全体社会公民包括老年人在内知法、懂法并依法办事。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办法》纳入“六五”普法规划,使普法率达到80%以上。

  2.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老年人来信来访制度,成立老年维权服务组织。县级以上老龄组织要成立老年维权工作部(站),80%的乡(镇、街道)、社区、70%的行政村要建立老年维权组。加大处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加强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老龄组织要成立老年维权法律援助工作部(站),形成政府引导、涉老部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老年维权工作机制,定期对老年维权工作进行执法检查。

  (六)老龄产业。

  1.完善老龄产业政策。把老龄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探索制定扶持政策,在信贷、投资等方面实行优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产业的发展。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培育发展老年用品消费市场。

  2.促进老年用品、产品开发。引导和扶持企业开发生产老年用品和服务产品,拓展适合老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险等服务项目,推动形成一批生产老年用品和提供老年服务产品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老龄产业知名品牌,形成老年用品“产、学、研”一体化,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多层次、多种类服务的产品。

  3.引导老龄产业健康发展。加强老龄产业行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指导和自律作用。研究制定老年产品用品质量标准,引导推动老龄产业健康发展。

  (七)老年人社会管理。

  1.推进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众组织建设。地方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有专人分管老龄工作。正确引导基层老年协会等各类老年群众组织规范发展,发挥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十二五”期间城镇社区建老年协会要达到90%以上,村建老年协会达到80%以上。

  2.做好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大力推进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不断拓展服务内容,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十二五”期间,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家庭、社区、单位有机结合的老年人社会管理服务体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