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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五、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拓展发展空间

  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提升、协调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城镇化推进力度,继续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城市扩容提质和百镇建设等重点工作。以太原都市圈为重点,围绕“一核一圈三群”城镇群规划,编制完成综合交通、产业园区、旅游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水网等专项规划,启动组群内部城镇之间的快速互连道路、大型生态绿地和区域供水等设施建设。加大生活垃圾处理、污水管网配套、集中供热等工程建设,实施一批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项目,在设区市城市及县城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加快推进城镇扩容提质步伐。积极实施“大县城”战略,推进扩容增量,提高承载能力,吸引产业向大县城集中。以百镇建设为重点,重点支持和集中开展工贸园区、绿色宜居示范区等工程建设,建设特色宜居小城镇。尽快制定土地、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并认真实施,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六、强化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实施严格的节能减排措施。加快出台我省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工作方案,分解总量控制目标并纳入责任制评价考核范围;严格实行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健全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机制,定期发布预警公告,实施联控联防;健全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大力推进重点节能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确保完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任务。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继续推进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提升工程、太原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和十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全力抓好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改造提升等转型重大标杆项目建设,努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积极推进荒山造林、身边增绿和园林示范城镇工程实施,加快城乡绿化步伐,全年完成营造林任务400万亩以上。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工业污染治理等工程实施。2012年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力争分别达到79%和5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62%。

  七、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认真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推进基层就业服务设施、创业服务设施和公共培训基地建设。在全省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支持公益性养老机构、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层托养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提高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营运、分配和管理机制。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33.2万套保障性住房按时开工、按时竣工,保质保量圆满完成国家下达任务。促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加快建设公办标准化幼儿园。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着力改善和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全力推进高校新校区建设,有效缓解高校发展空间不足问题。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市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乡镇文化站等工程建设。加强各类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发展壮大传统文化产业,积极培育新兴文化业态。统筹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更加注重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促进科教、文化、体育、政法、村级组织、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邮政、社会福利、救灾救助、人防、档案、气象、地震、宗教、外事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继续加大扶贫开发支持力度。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加大扶贫开发投入,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直接关系贫困人群基本生产生活的工程项目建设,着力巩固和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大格局。实施农村新的“五个全覆盖”工程。统筹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两年覆盖任务圆满完成。同时,要在2012年全部完成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任务,提高服务能力。继续抓好对口援疆各项工作。按照规划任务,再启动实施一批援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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