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现场“脏乱”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冀建安〔2012〕29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现将《建筑施工现场“脏乱”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
建筑施工现场“脏乱”专项整治方案
近年来,随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工作的不断深入,建筑工地安全和环境卫生面貌得到逐步改善。但是,由于文明施工水平发展不平,仍有一些地区,一些建筑施工现场“脏乱”现象比较突出。为进一步改善我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卫生面貌,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和综合竞争力,促进我省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本着“三治一求”(三治:治脏、治乱、治扬尘;一求:整齐干净有序)的原则,根据《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方案》(冀建城〔2012〕95号),《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冀建安〔2011〕578号)和《2012年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省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的总体要求,坚持“全面参与,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现场“脏乱”专项整治,不断改善建筑工地环境卫生面貌,全面提升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施工现场大门口应美观规范,设立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和工程名称;大门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车辆出入冲洗,有专人负责;明显位置设“七牌两图”和有关责任人员公示牌;作业现场严格执行“一卡通”考勤上岗。
(二)施工现场围挡要连续设置,符合安全、牢固、美观、亮化的要求。鼓励采用标语、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彩绘、灯光亮化等方法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围挡或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
(三)新开工工程,临时设施推广使用符合安全消防规定要求的钢结构活动房;生活区与生产区域应有明显分隔,宿舍单人单床,严禁在在建建筑物内安排人员住宿;宿舍内个人物品须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厕所必须为水冲式,设专人打扫,并保持清洁。
(四)施工现场土方必须进行覆盖,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绿化、洒水或其他防扬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