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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十四)建立食品安全溯源体系。从食用农产品及食品生产加工源头开始,有效整合食品安全要素并建立部门相互联通的信息数据库,逐步形成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并动态监控各环节的食品安全不稳定因素。针对环节长、隐患多的乳制品、肉类、蔬菜等重点品种,运用物联网等先进适用技术,以建设市、县两级追溯管理平台为核心,以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消费环节的核心企业追溯系统为支撑,以加强追溯信息链条完整性管理为重点,有序推进全市肉类蔬菜流通溯源系统试点建设,真正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十五)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各地要坚持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作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出台并完善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相关技术方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组建应急处置专家队伍,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指挥协调和现场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追根溯源,查清真相,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

  (十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立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征集、披露食品企业信用信息。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食品安全诚信分类、动态监管,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不良信用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监管,建立失信惩戒制度。根据监管职责,建立动态反映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的信息档案和查询系统,并实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信息与工商登记、税务管理、金融服务等的融合对接。广泛开展“创放心食品、树企业形象”和承诺生产销售放心食品等活动,引导企业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企业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为沟通政府、企业和市场的桥梁与纽带作用,规范行业行为,实现行业自律。设立食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培育优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放心品牌,提高食品行业诚信自律水平。金融、海关、税务等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

  (十七)强化食品安全科技支撑。鼓励支持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科学研究,将重点放在食品检验检测、食物中毒诊断与处理、食源性病原微生物分子分型、食品及食品危害物溯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警的技术研究,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监测检验设备、食品生产工艺和包装材料科技创新等方面。加快食品安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步伐,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科技部门要将食品安全科技放在突出位置,在项目、经费、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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