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道路安全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3年)的通知
(苏府办〔2012〕121号)
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道路伤害发生率,探索适合我市的道路交通伤害预防控制工作模式,2010年10月我市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启动了道路安全项目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深化项目工作,经世界卫生组织同意,决定启动2012~2013年道路安全项目工作。现将苏州市道路安全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3年)及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苏州市道路安全项目实施方案(2012~2013年)
为了进一步降低我市道路伤害发生率,我市卫生、公安、交通和安委会等部门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决定借助国际先进经验和资金实施2012~2013年道路安全项目。该项目由世界卫生组织、全球道路安全伙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世界银行全球道路安全局等6个合作伙伴组成的国际合作机构共同推进,布隆伯格基金会提供资助,对进一步深化我市道路伤害干预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项目办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
(一)总目标:通过开展和评价可被其他城市学习和借鉴的道路安全示范项目,减少酒后驾驶和超速危险因素的流行,降低由两种目标危险行为导致的死亡和残疾。
(二)具体目标。
1.提高项目地区目标人群对预防酒后驾驶和超速的道路安全意识,促进其行为改变;
2.提高项目地区酒后驾驶和超速强化执法的执行水平;
3.针对酒后驾驶和超速,发展或加强适宜的道路安全立法;
4.提高项目城市有关机构的工作能力,包括宣传和针对性干预;
5.监督和评价道路伤害干预的影响。
二、时间与范围
(一)为期二年,2012年1月~2013年12月。
(二)实施范围为苏州市7区。
三、内容与要求
(一)加强针对酒驾和超速的执法,减少违法行为及事故。
1.强化控制酒后驾驶和超速的基础设施建设,添置酒精测试、超速监控、道路减速等设施,提高执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