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加快规划和建设苏州丝绸商贸特色街区和大型专业交易平台。支持整合资源搭建丝绸创意设计平台,大力吸引相关创意人才,提高丝绸产品的创意设计水平,实现产品档次的不断提升。
33、加大对苏州知名丝绸品牌的宣传力度,在各种政府掌控的媒体上为企业提供优惠的条件和资源,进行品牌和产品的宣传。
34.加快丝绸专业人才队伍的培育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蚕桑、丝绸纺织高等教育资源,采取分层次、多形式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各级政府要制定针对该产业振兴发展所需的高中低级人才梯度培养引进计划,支持、资助企业现有人才的培训教育。对企业重点引进实用技术型人才和创新研发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专业的行业管理、经营人才给予专项补贴,享受业已出台的各项人才落户资助政策。每年对突出贡献人才和重大产业化科研成果予以宣传表彰,以加快培养集聚一支素质高且结构合理的丝绸文化产业振兴发展人才队伍。
35.注重提升苏州丝绸产业与丝绸文化双重交融的影响力。不断丰富每年苏州国际旅游节的活动内涵;设立并举办大型的苏州丝绸国际博览会,集中展示苏州的丝绸产品和衍生品;举办苏州丝绸发展国际论坛,苏州丝绸创意成果展,主打苏州丝绸的城市名片;在吴江南部地区建立蚕桑丝绸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纳入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体系,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举行丝绸产业科研机构与企业的科研成果展示对接会,促进科研成果的市场化、产业化。大力扶持自主品牌企业积极参加“中国丝绸交易会”、国内外综合性交易会及专业性展会。加大诚信市场的建设培育力度,大力在企业、商家、消费者中间开展“苏州丝绸无假货”的放心消费活动。加大对市场伪劣产品的查处打击力度,营造苏州丝绸货真价实、优质高档的商业信誉和文化信誉。
36.充分发挥市属国资企业和投资公司的骨干引领带头作用,成为振兴丝绸产业的领军力量和有效整合业内资源的牵头力量。
37.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促进产业振兴发展中的作用。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苏州丝绸产业基本信息的普查整理工作,并尝试开展政府职能向行业协会的委托、转移,对承担相关工作的行业协会,给予经费支持。相关协会要及时反映行业情况和企业诉求,引导企业落实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规范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行业组织与国内外同行间建立合作关系及对话机制,加强业内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产业的提升与健康发展。
38.积极培育苏州丝绸文化的社会基础。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苏州丝绸历史文化的宣传教育,积极鼓励支持各类技术学校开设涉及丝绸产业的专业学科和课程,形成产业和文化的双促进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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