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深化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
(沪水务〔2012〕505号)
各相关区县水务局(建交委)、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市供水管理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巩固2011年水资源专项执法活动取得的成效,推动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有效的执法保障,根据
水利部《关于开展深化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的任务部署和工作要求,市水务局决定于2012年6月至11月在全市开展深化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实施水法律法规,按照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
《意见》的文件精神以及
《通知》的具体工作部署,同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城市供水条例》、《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
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深化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保障水资源管理正常秩序,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