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促进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注:1.同类型担保额请按单笔担保额从小到大排序;2.此表为自制格式,中间待填表格不够可续加。

  附表3:
  海淀区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代偿补偿申请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万元)

担保机构名称

注册地

税务登记号

纳税地

年度贷款

担保总额

年度为海淀区中小企业

开展贷款担保业务总额

注册资本

年度为海淀区中小企业

进行贷款担保的放大倍数

年度为海淀区

中小企业开展

贷款担保代偿笔数

年度为海淀区中小企业开展贷款担保代偿金额

(请填明细表4)

拟申请补偿金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联合审查意见:

(区金融办代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4:
  海淀区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代偿情况明细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