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海政发〔2011〕59号)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
  为做好全区人口发展、服务与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39号)要求,从2011年起,全区将定期开展年度人口抽样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开展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全面、准确地反映全区及各街道、镇的人口在数量、分布、构成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及时监测人口调控目标的实现程度,为实施有效的人口管理和调控手段,解决人口环境资源矛盾提供决策依据。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
  三、调查内容和标准时点
  年度人口抽样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就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自然变动等。调查的标准时点为每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和实施
  年度人口抽样调查涉及范围较大,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调查工作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计部门负责组织,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具体实施。
  区政府建立海淀区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区长任召集人。联席会议由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流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社会办、区人口计生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公安海淀分局等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国家统计局海淀调查队队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流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社会办、区人口计生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公安海淀分局的副处级以上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流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社会办、区人口计生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公安海淀分局的科级以上领导担任。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加强对调查工作的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要成立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具体负责每年本地区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落实。
  五、经费保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