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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十二五”时期社区建设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实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促进功能。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大力培养社区卫生服务技术和管理人员,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保证服务质量。实施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扩大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建设,强化社会心理疏导和干预服务,推进空巢老人心理关怀和生活陪伴服务,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
  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培育社区志愿服务意识,弘扬社区志愿服务精神,打造社区志愿服务品牌。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社区志愿者招募管理制度,完善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按照社区志愿者的特长,组建多种类型、多个层次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形成功能齐全、方便快捷的社区志愿服务网络。大力倡导社区就近志愿服务,围绕社区服务开发志愿服务项目,通过 “一帮一”、“多帮一”、“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构建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成效明显的社区常态化志愿服务体系。五年内,全区社区注册志愿者总数不少于9万人,且平均每人每年提供志愿服务时间50小时以上。

三、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及政策资金支持。探索孵化器和项目化运作模式,重点培育社区志愿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优化慈善公益类社区社会组织,完善社区事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扶持文体活动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工类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打造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品牌。
  扶持社区社会组织。搭建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完善“一站式”服务机制,积极解决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在资金、人才等方面不断加大扶持优惠力度,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推介、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培训交流等服务,推进社区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社会各界以及社区社会组织之间的广泛交流与合作。完善“一口审批、分类规范”机制,对具有公益性质、服务居民的生活服务类社会组织,简化登记手续;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主动帮助办理备案手续,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所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
  促进社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社区社会组织在项目运作、活动策划、组织协调、提供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加强自律和诚信教育。完善社区社会组织考核评价体系,健全监管和退出机制,加强对社区民间社会组织的管理,适时将条件成熟的社区社会组织纳入“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激励等方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和承接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健全项目信息公开和项目储备库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运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对社区社会组织做起来有优势的行政性工作,依法采取“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委托社区社会组织承担。

四、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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