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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十二五”时期社区建设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四)社区基础设施不断改善
  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了区社会办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民防局、区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发挥综合优势,打出多渠道解决社区用房问题的组合拳。截止到2010年底,全区共有424个社区的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实现达标,达标率达72%。
  建立政策保障机制。制定下发《海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海淀区解决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用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和管理,并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资金激励机制。区政府设立解决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专项资金,对各街乡镇解决办公用房工作给予补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加强社区居委会队伍建设。依法组织了第六届、第七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截至2010年底,全区居委会班子成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达到了36%,平均年龄37.8岁,年龄和知识结构明显优化,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启动了“大学生社工计划”,共选聘1052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到社区工作。与驻区高校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创新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方式。成立社会工作事务所,推动社区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全区社区工作者的招考比例提升到56%,有277人通过了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成立了海淀区社区义工联合会和海淀区志愿者联合会,并在街道、乡镇下设了分会,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建立了社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全区登记注册社区志愿者6.5万人。
  (六)示范社区创建不断深入
  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以社区规范化建设、文明社区创建、魅力社区创建等活动为载体,打造“一社区一品牌”格局。先后荣获了“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等称号。
  积极培育农村典型示范社区。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思路,打造出一批农村典型示范社区。在7个乡镇49个村建立农村社区服务站,占农村社区总数的58%。

二、主要问题


  “十一五”时期全区社区建设成就显著,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二者之间合作共治、责任共担机制尚需完善,社区服务站的运行保障机制有待健全,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机制尚不完善。
  (二)和谐社区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发展不均衡,农村社区、城市老旧小区发展明显滞后,在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有待加强。
  (三)社区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还存在资源整合不充分、服务网络不健全、服务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等不足,尚不能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
  (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还存在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专业素养等方面的不足,距离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要求和居民的新期待还有不小差距。

三、发展形势

  (一)适应国家发展战略的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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