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程指导组(负责工程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及工程资料管理)。组长单位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
5.宣传维稳组(负责信息搜集、宣传报道、维稳工作)。组长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维稳办、区信访办。
6.政策研究组(负责研究整治后的运营管理政策)。组长单位为区房管局、区市政市容委。
7.资金管理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统筹资金筹措、拨付及监督管理)。组长单位为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8.督察组(负责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行政监察)。组长单位为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主体为各街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各街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要设立分指挥部,由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指挥,抽调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专业公司与各分指挥部对接,协助开展综合整治。综合整治任务一旦确定,参照市里模式,由区政府与各街镇及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签订责任书。
四、职责分工
(一)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根据市、区政府要求,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政策,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听取综合整治指挥部和各分指挥部关于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二)综合整治指挥部
负责指挥调度我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日常工作,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流程、改造路线、技术标准、规范,对综合整治工程提供技术支持。协调各街镇和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把握工程进展,确保工程质量,组织改造工程检查验收等。
(三)各街镇及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分指挥部
负责在区综合整治指挥部的统筹安排下,制定本指挥部辖区工作方案,具体组织落实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的日常宣传和辖区居民的动员、维稳工作,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实。
(四)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对综合整治项目概算进行核定,将项目纳入政府投资建设方案。建立便捷的立项程序。
(五)区财政局
负责落实区级资金,并协助市级补助资金对口责任单位协调市有关部门落实市级补助资金。制定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六)规划海淀分局
按照审批权限,办理综合整治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并对设计方案和审批内容进行监督。
(七)国土资源海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