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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发〔2012〕6号)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经区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二月一日

  海淀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改善老旧住宅小区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首都城乡环境建设规划纲要》、《北京市房屋抗震节能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海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以实现“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筹兼顾、综合治理,深入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着力维护居民生命安全,着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着力营造宜居生态环境,为建设宜居平安海淀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整体规划,突出重点
  统筹部署和规划改造方案,集中精力分阶段实施,重点改造大街两侧、社会影响较大的小区,改造安全隐患严重、弱势群体聚集区域的小区。
  (二)统筹兼顾,综合改造
  暂停老旧小区正在进行的专项改造,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台账,统筹抗震加固、简易楼、节能及热计量、供热、用电、供水、雨污水等改造内容,实行综合改造,以减少入户次数,降低改造扰民影响。
  (三)严格标准,构筑精品
  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流程、改造路线、技术标准,并按照综合整治内容分类分项制定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加强工程监管,严把设计、质量关,严格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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